本公司內部稽核係直接隸屬於董事會下之獨立專任單位,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係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通過,而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由內部稽核主管簽報至董事長核定。
內部稽核的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內部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年度稽核計畫執行例行稽核,該計畫係依據已辨識之風險擬訂,另視必要性或董事長指示辦理專案稽核。內部稽核於稽核完成後出具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於法定期限前交付審計委員會查閱,並由稽核主管列席定期性董事會報告稽核計劃執行情形。
另督促公司各單位及子公司每年辦理自行評估作業,落實公司自我監督機制,及時因應環境的改變調整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由內部稽核單位覆核自行評估報告,並根據自行評估結果併同稽核發現缺失作為董事會及總經理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
111年度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
日期 | 溝通事項 | 溝通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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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1/22審計委員會 | 111年稽核計畫報告 | 無異議 |
111/04/27審計委員會 | 1、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2、110年度內控自評結果報告及出具內控聲明書 |
無異議 |
111/08/08審計委員會 | 內部稽核報告 | 無異議 |
111年度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
日期 | 溝通事項 | 溝通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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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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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異議 |